目前分類:蘭姐女童軍五育研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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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瞭女童軍諾言、規律、銘言的意義,並能背頌。

 

二、會行女童軍徒手禮、左握禮、三指記號、持棍禮,並了解其意義。

三、具備女童軍階段之「童軍知能」。

四、曾參加蘭姐女童軍團活動四次以上,時間至少兩個月。

五、明瞭宣誓的意義及蘭姐女童軍的特別責任。

六、明瞭蘭姐女童軍的制服、徽章的意義,及正確的穿著配戴法。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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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資深女童軍是為十五歲至十七歲的社女特別設定的一個活動˙這個階段的女孩子,個性漸趨獨立自主,但在興趣、學業、友誼等問題上卻又易徬徨,因此要交她們認識自己、充實自己,從而建立樂觀、奮發的精神;能合群,並能欣賞他人和大自然,培養女性高尚的品德,嫻雅溫柔的氣質,創造美好的人生。

 

貳、參加資格

一、年齡:年滿十五歲至十七歲。

二、自願參加並經家長同意。

 

叁、課程活動原則

一、依據女童軍總會章程之課程活動原則實施。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且能融入每一項活動中。

三、注重個別差異,強調個人興趣、潛能與性向的發展。

四、採民主、開放、自治的方式,培養領導能力及合群、負責、服從多數的態度

五、能培養不怕苦、不畏難、樂觀進取、研究創造、貫徹始終的毅力和精神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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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姐女童軍的團長稱為輔導

資深女童軍的團長稱為顧問

在蘭姐階段,由工作委員會作成決議來運作團務,而團長是在輔導其運作,到資深階段團務的運作就更自主,團長只站在顧問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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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

一、認識當地古籍及文物背景,並能解說。

二、了解我國重要節慶儀典,及相關民俗,並能說明

三、會一種民族舞蹈。

四、會剪紙,並能創作成品。

五、會簡易中國結,並能運用於生活中(如編鈕扣)。

六、能表演或說明示範以下民族雜耍至少一種: 如相聲、雙簧、數來寶、說書、京韻大鼓...等。

七、會做風箏、燈籠、毽子、捏麵人...等。

八、了解國劇或其他地方戲曲之一般知識。

九、能簡單的製作或表演以下民俗藝術至少一種: 如布袋戲、皮影戲、傀儡戲...等。

( 粗體字為必修項目,其餘則應通過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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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

一、熱心誠實,主動助人,並關心體貼他人。

二、能與人互相合作、犧牲奉獻,為完成大我而犧牲小我。

三、能與團員共患難,分享喜悅及爭取榮譽。

四、有興趣交筆友,結交中外友人。

五、能敦親睦鄰,並熱心社區及學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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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活動

一、具備露營知能,並由團員分工設計及舉行三天兩夜的露營。

二、在自己設計的追蹤旅行或大地遊戲中,能使用指南針,和繪製簡易地圖。

三、具備登山知能與安全常識,曾攀登過兩座山脈。

四、會無具野炊、野地取水(汲水、集水),搭建臨時避難所等,具備野外求 生常識。

五、會下列活動中任何兩種,並知道其安全要點─ 放風箏、飛盤、泛舟、滑草、滑雪、騎自行車(協力車)、攀岩、滑翔翼 、跳傘...等。

( 粗體字為必修項目,其餘則應通過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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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常識

一、知道會議規範。

二、注意國內外時事並能整理陳述。

三、能擔任稱職的會議主席。

四、認識自己在群體中的群力和義務。

五、具備選舉常識。

六、有愛國觀念,明瞭「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道理。

七、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

八、熟悉遵守交通規則。

九、了解國防現況,具備保防常識。

十、知道維護團體、社會、國家利益的方法。

十一、了解民族文化傳統。

十二、了解國家經濟狀況具備消費常識。

( 粗體字為必修項目,其餘則應通過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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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養性

一、實踐諾言、規律及銘言。

二、守法守紀。

三、自愛、自重、自信、自立。

四、純僕節儉。

五、勤奮向上、樂觀進取並能積極面對人生。

六、發揮公德心,及道德勇氣。

七、有仁愛心,並能寬容他人。

八、認識自己的優缺點,並能欣賞他人及美好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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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蘭姐女童軍宣誓前入團考驗由團顧問主持。

二、蘭姐女童軍凡宣誓入團後,依基本訓練內容研修。德育、群育之細 目必須全部通過,智育、體育、美育各細目,需通過二分之一,有 記號者為必修細目,其考驗方式及主持考驗者依照項目(五)之圖 表實施。

三、團顧問、輔導、及小隊長主持考驗部份可隨時實施,訓練專員、其 他服務員及社會人士主持部份可定期或不定期舉辦。

四、考驗之認可與證明

1、蘭姐女童軍入團時,即在團部設立個人資料。各育考驗合格後, 由主持考驗者在其五育考驗紀錄簿上評鑑及簽章證明。(該紀錄 簿,可向分、支會價領,紀錄簿格式由女童軍總會設計。)

2、蘭姐女童軍得自訂研修計劃,並實行之。其中應包括目標、活動 內容、實施辦法等,實施成果,報由團顧問簽章證明,存留於團 部。每年團顧問可選擇最佳者,送分、支會申請獎勵。 五、各項目之考驗方式及主持考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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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中華民國女童軍總章之訓練原則實施。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且能融入每一項活動中。

三、注重個別差異,強調個人興趣、潛能與性向發展。

四、採民主、開放、自治的方式,培養領導能力及合群、負責、服從
    多數的態度。

五、能培養不怕苦、不畏難、樂觀進取、研究創造、貫徹始終的毅力
    與精神。

( 女童軍訓練標準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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