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瞭宣誓的意義。
二、明瞭女童軍諾言、規律、銘言的意義,並能實踐。
三、明瞭童軍運動起源、宗旨的特色。
四、明瞭女童軍徽章、制服的意義。
五、具備女童軍階段之「童軍知能」、「自然研究」、「戶外活動」三項研修章中之指定內容。
六、參加資深女童軍活動二個月以上,其中包含戶外活動集團對外活動一次。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一、明瞭宣誓的意義。
二、明瞭女童軍諾言、規律、銘言的意義,並能實踐。
三、明瞭童軍運動起源、宗旨的特色。
四、明瞭女童軍徽章、制服的意義。
五、具備女童軍階段之「童軍知能」、「自然研究」、「戶外活動」三項研修章中之指定內容。
六、參加資深女童軍活動二個月以上,其中包含戶外活動集團對外活動一次。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壹、前言
資深女童軍是為年滿十七歲至廿一歲的女青年特別設定的一個活動˙女青年門可以從中發覺興趣,培養專長,作自己喜歡的事,從事有創意和為愛國冒險犯難的活動,多采多姿,一切都充滿吸引力,女青年們能夠獲得知識,學習做事能力,切實的服務社會人群,成為智、仁、勇兼備的女青年,為國家最需要的優秀公民。
貳、參加資格
一、年齡:十七歲至廿一歲。
二、自願參加,不拘職業、宗教、國籍。
叁、課程活動原則
一、依據女童軍總會章程之課程活動原則實施。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
三、強調獨立思考、分析、判斷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注重自發性,進階性的活動設計原則,使活動與生活相結合。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我國資深女童軍創始於民國五十四年,當時訓練的課程內容是以英國的蘭姐 (Ranger) 女童軍訓練為依據,對象為年齡十六歲至二十歲的資深女童軍, 依興趣分成陸、海、空及預備服務員 (cadat) 四類,至民國七十八年 為配合我國學制分級的考量, 乃將原有的幼女童軍(8-12)女童軍(12-15)和資深女童軍(16-20)三各級別改劃分為幼女童軍(7-11),女童軍(11-15),蘭姐女童軍(15-17)以及資深女童軍(17-21)四個級別,舊制陸、海、空、預備服務員、資深女童軍的分類則完全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