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第48期幼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實施辦法
一、目 的:1.充實女童軍服務員專業知能,提昇女童軍服務員領導能力。
2.培訓優秀女童軍服務員,俾利各校及社區推展女童軍活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
五、訓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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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99年10月16~17日08:00~19:00(星期六、日,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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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99年10月23~24日08:00~16:30(星期六、日,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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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地點:第一階段:臺北市女童軍活動中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
第二階段:臺北市女童軍活動中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
七、報到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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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99年10月16日上午8時30分前於女童軍活動中心報到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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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99年10月23日上午8時30分前於女童軍活動中心報到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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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對幼女童軍活動具熱誠且受過基本訓練之男、女性服務員。〈請檢附基本訓練證
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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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繳費方式
訓練名稱
現金收費
劃撥繳費
備註
第48期幼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
3200元整
3220元整
含材料費、伙食、保險、場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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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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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至10月04日截止,請填具報名表連同基訓證書影本郵寄E-mail或傳真至本會辦理。〈Fax:2741-0115;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4樓,E-mail: tpgsc@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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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請劃撥郵政臺北市女童軍會0015508-9號帳戶,並註明活動名稱、團別、姓名及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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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女性請穿著整齊女童軍服務員制服(含徽章、領巾等)。
男性請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含徽章、領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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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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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訓練班若報名人數少於24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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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七天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需扣除活動10%的行政費用〉,逾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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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證:全程參加,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並核發研習時數33小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研習時數由女童軍總會申請);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5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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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訓練活動風雨無阻,除有另行通知外,已報名學員請自行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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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攜帶物品:
(1)全套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黑皮鞋、服務員領巾。
男性服務員:淺藍色襯衫、藏青色長褲、深藍色領帶、黑皮鞋。
(2)餐具袋:碗、筷、湯匙、鋼杯、水壺。
(3)其他:童軍繩、哨子、小刀、個人用藥、衛生用品、健保卡、遮陽帽、雨衣、防蚊蟲
藥、隨身包等。
(4)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音機、錄音機……等。
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服務員訓練報名表
期 別 |
第48期幼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附幼女服務員基本訓練結業証書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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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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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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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貼半身 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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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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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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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飲 食 |
□一般□素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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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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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女童軍團 單位及職務 |
縣、市第 團 □團長□副團長□教練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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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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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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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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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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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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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電話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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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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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及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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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童軍運動紀錄請具體詳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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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記錄 |
□曾參加幼女童軍服務員第 期基本訓練 □曾參加女 童 軍服務員第 期基本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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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如需購買女童軍服務員襯衫(長袖350元,短袖320元) 請洽女童軍總會文物組電話:(02)27769309 |
報名表填妥後可連同劃撥存根影本傳真或E-mail至:
臺北市女童軍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E-mail: tpgsc@seed.net.tw
傳真:(02)27410115 電話:(02)27410076 郵政劃撥帳號:00155089
申請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申請人: (簽章)
主任委員: (簽章) 團 長: (簽章)
審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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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 |
□劃撥# □現金 |
編 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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