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女童軍會102年「六、一女童軍節」慶祝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 的:
1.慶祝六、一女童軍節,頒發各項績優獎章,藉以表揚女童軍服務與榮譽精神。
2.推展世界女童軍總會全球行動主題,提升女童軍國際視野及民胞物與胸懷。
3.提供女童軍聯誼機會,增進各級女童軍之合作與交流。
4.辦理專科章考驗,落實女童軍徽章榮譽制度。
二、依 據:本會102年度工作計畫。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女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青年國中、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館
六、活動時間:1.慶祝活動---6月2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
2.專科章考驗----6月2日(星期日)下午1時至4時。
七、參加人員:1.本會會員、顧問、理監事及三葉協會會員。
2.受獎人員及帶隊人員。
3.本市各級女童軍團,各團至少一小隊參加。
4.報名參加專科章考驗之各級女童軍。
八、活動地點:青年國中、婦幼青少年館
九、活動流程:
時 間 |
活 動 內 容 |
地 點 |
負 責 人 |
備 註 |
8:00--8:30 |
報 到 |
青年國中穿堂 |
報 到 組 接 待 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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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9:00 |
我們的足跡 |
大禮堂 |
活 動 組 |
營歌及活動回顧 |
9:00--10:00 |
慶祝大會—頒獎 |
大禮堂 |
典 禮 組 獎 品 組 |
穿插來賓勉勵及 表演 |
10:00--12:00 |
分站活動—每一位母親的 生命和健康是珍貴的 |
婦幼青少年館 |
活 動 組 場 地 組 |
模組學習 |
12:00--13:00 |
快 樂 賦 歸、午餐 |
校園 |
行 政 組 |
代訂餐盒 |
13:00--16:00 |
專科章考驗 |
青年國中穿堂 |
考驗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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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工作分配:詳見工作職掌表
十一、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於5月17日(五)前交換或傳真至英明國中歐淑櫻小姐收。
(電話:715-0949轉86 傳真:726-1763 )
十二、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人員請穿著標準女童軍制服報到。
2.請事先報名,以便安排座位,恕不接受臨時報名。
3.未參加專科章考驗者,可於分站活動後自行解散。
十三、本活動工作人員及帶隊人員,請准予公假,並得於6個月內補休1天(課務自理)。
十四、本計畫經理監事會議通過,並陳教育局核備後實施。
高雄市女童軍會102年「六、一女童軍節」慶祝大會典禮流程
時 間 |
項 目 |
9:00 ∣ 10:00 |
1、典禮開始 2、全體肅立 3、旗隊進場 4、主席就位 5、唱國歌 6、重溫諾言 7、主席致詞 8、來賓致詞 9、授 旗—新團成立 10、頒 獎 (1) 頒發優秀女童軍獎章: 全國優秀女童軍、高雄市優秀女童軍 (2) 頒發優秀服務員獎章: 全國績優服務員、高雄市優秀服務員
11、唱中華民國女童軍歌 12、禮 成 |
高雄市女童軍會102年 慶祝「六、一女童軍節」活動報名表
參加單位 |
級 別 |
團 次 |
總參加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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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女童軍 □幼女童軍 □女童軍 □蘭姐女童軍 □資深女童軍 □蕙質女童軍 |
高雄市 第 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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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軍 人 服務員 人 |
團長: 聯絡電話:
高雄市女童軍會優秀女童軍選拔及頒發獎章辦法
一、目 的:
為推展女童軍活動,提高女童軍榮譽觀念,以激勵善行,提高社會對女童軍活動之認識與參與。
二、選拔資格:
(一) 基本條件:儀容端正品行良好者,且經本會登記有案之合格女童軍。
(二) 選拔條件:
1、熱心服務,樂於助人並有特殊優良事實可資證明者。
2、經常參加童軍活動表現優良者。
3、富有領導才能並能接受領導者。
4、在各團有特殊優秀表現足資表揚者。
5、經自己團員多數以上承認其為良好女童軍者。
6、曾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女童軍活動或訓練表現優良,致力國民外交為國爭光者。
三、選拔程序:
初選:每團推薦一至二名人選,由團長填報推薦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各團,
一份送本會。
複選:由本會組成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核工作。
四、選拔時間:
初選:102年5月13日前將有關證件暨推薦表送女童軍會,逾期不予受理。
複選:101年5月15日。
五、 獎 勵:
當選優秀女童軍將於女童軍節慶祝大會中頒發獎章、獎狀表揚之。
六、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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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雄 市 (單位名稱) 102 年 優 秀 女 童 軍 推 薦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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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姓 名 |
年 齡 |
登記年度 |
登記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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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活動紀錄 |
時 間 |
地 點 |
活 動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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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紀錄 |
(請參照選拔條件逐一條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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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團友方面 |
投票人數 |
人 |
得票數 |
票 |
聯隊長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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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師 意見及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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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長 意見及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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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女童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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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童軍 |
第 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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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童軍 |
團長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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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蘭姐女童軍 |
團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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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深女童軍 |
簽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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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蕙質女童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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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示 |
理事長 (簽章) |
審查意見 |
審查小組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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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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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女童軍會優秀服務員選拔及頒發獎章辦法
一、目 的:
為激勵服務員之服務精神,以期共同推展女童軍活動,提昇女童軍知能。
二、選拔資格:
(三) 基本條件:本會登記有案之合格服務員。
(四) 選拔條件:
1、辦理團務工作,表現優良者。
2、協助團業務推展有特殊優秀表現足資表揚者。
3、熱心推動女童軍活動有具體表現者。
三、選拔程序:
(一)初選:由團主任委員推薦績優且合資格者,每團一至二名填寫推薦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各團,一份送本會。
(二)複選:由本會組成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核工作。
(三)理監事由本會主動推薦送審。
四、選拔時間:
(一)初選:102年5月13日前將有關證件暨推薦表送女童軍會,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102年5月15日。
五、獎 勵:
優秀服務員於女童軍節慶祝大會中頒發獎章及獎狀表揚之。
六、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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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單位名稱) 102 年度優秀服務員推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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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姓 名 |
性別 |
團 職 務 |
登記年度 |
登記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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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服務活動紀錄請填寫100-102年活動 |
時 間 |
活 動 名 稱 |
地 點 |
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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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意見及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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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示 |
理事長: (簽章) |
審查意見 |
審查小組: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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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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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女童軍會服務員績優獎章頒發辦法
一、目 的:
為激勵理監事及服務員之服務精神,並肯定其推展女童軍運動之貢獻。
二、獎章頒發標準:
(五) 基本條件:本會登記有案之合格服務員。
(六) 並有下列服務績效之一者:
1、協助辦理全國性女童軍活動五日以上,成效卓著者。
2、協助辦理全市性訓練活動一期以上,成效卓著者。
3、熱心推動女童軍活動支援人力、物力,具有具體事蹟足資楷模者。
4、參加女童軍國際活動或訓練致力國民外交,為國爭光者。
(三)獎章類別:
凡本會理監事及各團服務員服務滿三十年頒「一等金質」獎章,滿二十年頒「二等金質」獎章,滿十年頒「梅花」獎章,滿五年頒「蘭花」獎章,滿三年頒「菊花」獎章。
三、選拔程序:
(一)凡符合獎章受獎資格者,各團或女童軍會填寫推薦表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送本會。
(二)由本會成立審查委員會審查後,經常務理監事會通過。
四、選拔時間:
(一)初選:102年5月13日前將有關證件暨推薦表送女童軍會,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102年5月15日。
五、獎 勵:
(一)當選之績優服務員於女童軍節慶祝大會中頒發獎章及獎狀表揚之。
(二)獲獎人員名冊呈送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及服務單位荐請予以敘獎。
六、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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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單位名稱) 102 年度 |
金質 梅花 |
獎章推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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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花 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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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姓 名 |
性別 |
團 職 務 |
登記年度 |
登記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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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服務活動紀錄 |
時 間 |
活 動 名 稱 |
地 點 |
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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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年資紀錄 |
年/ 月起 |
年/ 月迄 |
服務單位 |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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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意見及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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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章紀錄 |
¨一等金質獎章( 年) ¨二等金質獎章( 年) ¨梅花獎章 ( 年) ¨蘭花獎章 ( 年) ¨菊花獎章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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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示 |
理事長: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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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審查小組: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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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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