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女童軍會103年幼女童軍快樂成長營實施計畫
-
目 的:
-
勵行女童軍徽章制度,培養女童軍榮譽觀念。
-
增進女童軍技能訓練,啟發女童軍對未來職業的興趣。
-
-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
主辦單位:高雄市女童軍會
-
協辦單位:高雄市立油廠國小
-
活動時間:103年1月21日(星期二) 上午8時40分至下午3時止
-
活動地點:高雄市立油廠國小(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4號-捷運油廠國小站3號出口)
-
組 織: 營主任:洪理事長杏杰 副營主任:吳校長慧珠
行政攝影組:朱佩雯、歐淑櫻、林佩怡、王素玲、黃水榮
考驗委員:馮筱敏、毛建蘭、蕭美慧、謝瑛娟、王麗香、關曼君、黃瓊儀、
蔡淑媚、謝佩芬、賴富春、徐美鳳、張芸倫、丁美惠、顏素秋
事務組:何秀華、黃鳳妹、莊秀貞、黃 音
-
考驗項目:音樂、舞蹈、娛樂、運動、民俗體育、縫紉、編織、家務、烹飪、衛生。
請參考考驗標準,量力而為選擇可以參加的項目,數量不拘。 (如附件)
-
參加對象:本市102年登記合格之幼女童軍。
-
參加費用:每人100元 (含行政支出、茶水、保險費、器材費),如須代訂午餐請當天告知,
便當60元。通過考驗者,可現場購買專科章,每科25元,考驗記錄簿25元。
十一、報名方式:請於1月3日前將報名表連同費用交至高雄市女童軍會(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洽 英明國中 歐淑櫻小姐 TEL:715-0949轉86 )
十二、報到時間、地點:103年1月21日(星期二) 上午8時40分前於油廠國小新南樓穿堂報到
十三、注意事項:
-
請穿著童軍標準制服、運動鞋報到。另配合考驗項目,可攜帶輕便衣褲以更換應考。
-
攜帶物品---健保卡、考驗記錄簿、考驗用品、零用錢。
-
考驗項目可自由選擇,請依照考驗標準選擇適合自己的項目,確實準備,務必要加強練習至非常熟練,以免不能通過。考驗完畢可自行解散。
-
專科考驗是中上程度學習的成果發表,而非初學者的學習、練習機會,準備好才來參加,未帶考驗用品,取消考驗資格。
十四、本活動期間工作人員及參加學員,請准予公假登記,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得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補休一日(課務自理)。
十五、本計畫經理監事會會議通過並陳報教育局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高雄市女童軍會103年幼女童軍快樂成長營
個人報名表
姓名 |
|
就讀學校 |
|
所屬團次 |
幼女童軍 第 團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証 字號 |
|
緊急聯絡人 |
|
聯絡 電話 |
|
通訊地址 |
|
||
考驗 項目 |
□一.音樂 □二.舞蹈 □三.娛樂 □四.運動 □五.民俗體育( )□六.縫紉 □七.編織( ) □八.家務 □九.衛生 □十.烹飪( ) 『請參酌考驗標準,自行選擇,勾選第五、第七與第十項需在( )內填寫考驗民俗體育二種項目、手工藝及菜餚名稱』 |
||||
家長同意書 本人同意子弟 參加103年幼女童軍快樂成長營,並事先考量其健康情形,慎重選擇考驗項目,囑咐在其活動期間遵守活動之規定,盡心學習。 此 致
高雄市女童軍會 家長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高雄市女童軍會103年幼女童軍快樂成長營
團體報名表
單位 |
|
所屬團次 |
幼女童軍 第團 |
||||||||||||
姓名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考驗項目 |
聯絡電話 |
|||||||||||
一 音 樂 |
二 舞 蹈 |
三 娛 樂 |
四 運 動 |
五 民 俗 體 育 |
六 縫 紉 |
七 編 織
|
八 家 務 |
九 衛 生 |
十 烹 飪
|
||||||
範 例 |
|
|
|
|
|
|
扯鈴,鍵子 |
|
勾毛線 |
|
|
炒 地瓜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請在考驗項目打;第五、七、十項請註明考驗內容。
*報名請繳交費用及團體報名表。
*團體報名表請將電子檔寄到—cpw3206@gmail.com 莒光國小朱佩雯老師(檔名與主旨請寫OO國小幼女童軍快樂成長營報名表)
團長簽章: 主任委員簽章:
團長聯絡電話:(O) 手機: E-mail :
高雄市女童軍會103年幼女童軍專科章考驗標準
項目 |
考 驗 標 準 |
考驗方式 |
備註 |
一. 音 樂 |
1.懂得簡單的樂理 2.會讀五線譜 3.至少能唱五首歌 4.會彈奏任何一種樂器,並能表演 |
操作演示 |
考驗委員提供電子琴,其他樂器需自備 |
二. 舞 蹈 |
1.會跳兩種以上不同種類的舞蹈,並能表演 2.能根據音樂、歌詞即興表演舞蹈一種 |
操作演示 |
自備音樂CD或MP3 |
三. 娛 樂 |
能以任何一種方式公開表演,達到娛樂的效果(如樂器演奏、舞蹈、演戲、相聲等) |
操作演示 |
自備考驗器材 |
四. 運 動
|
第二階段的幼女童軍-九歲以上 1.保持良好正確的姿勢 2.能在廿四秒內跑完八十公尺 3.立定跳遠能跳過自己身高的三分之二 4.跳繩能跳三十次而不中斷且能變化兩種以上的動作 5.在距離四公尺,用球擲靶十次有五次擊中者 |
操作演示 |
自備跳繩 |
五. 民 俗 體 育
|
1.跳繩 能連續跳繩五十次中表演難度較高的花式至少二種 2.踢毽子 能在連續踢毽子三十次中表演難度較高的花式至少二種 3.扯鈴 能在連續扯鈴動作中表演花式至少三種 4.其他:如陀螺、舞獅、滾鐵環……等 (1)能流暢的做出其基本動作 (2)能在連續動作中表演難度較高的花式至少二種 |
操作演示 |
任選二種考驗 自備考驗器材 |
六. 縫 紉 |
|
實作 |
自備針線、布、鈕扣*3等 |
七. 編 織 |
2、會用其他方法編織一件有用的手工藝品 |
實作 |
第1、2任選一項 、自備考驗器材 |
八. 家 務 |
|
實作 |
自備摺衣服的外套、T恤、襯衫、長褲、裙子各一。考驗委員提供家務收納、家事整理等器材 |
九. 衛 生 |
1、能經常保持衣物、鞋襪、儀容的整潔 2、具備基本衛生常識,並能實踐(經團長證明) |
口述 |
自備附件團長及家長簽名的衛生證明單 |
十. 烹 飪
|
2、會清理炊具 |
實作 |
烹調材料、餐具、抹布等須自備,廚具由考驗委員供應。考驗者須準備菜單(食譜)給主考者。肉類要注意保鮮,菜類要洗淨,可事先作初步處理,但不可做過多處理。選擇果醬或果凍者,須用水果及配料現場做,不可用現成果凍粉。煮麵或飯須以生食材料現場烹煮。 |
衛生證明單 |
茲證明本團團員 於家庭及學校中,都能保持服裝、儀容的整潔,
並能實踐良好的衛生習慣。
團長簽章:
家長簽章:
年 月 日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