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第43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主 旨:培養女童軍團領導人員,推展童軍運動,落實童軍教育,培養良好公民。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女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立大業國中
五、訓練地點:臺中市立大業國中 (臺中市南屯區大業路100號)
六、訓練日期:101年10月6,7日(星期六,日)至10月13,14日(星期六,日),共計四天三
夜,宿營方式。
七、參加費用:每人新台幣 2500元整(含襯衫乙件),參加費及差旅費擬請原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八、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團(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辦理。
九、參加對象及人數:1.需年滿18歲。
2 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童軍團長、教職員、家長,性別不拘。
3.各社區女童軍團服務員。
4.對女童軍教育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或大專生。
十、服 裝:請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色長褲或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
十一、攜帶物品:健保卡、文具用品、睡袋、睡墊、個人餐具(衛生筷子、環保杯)、盥洗用具、換洗衣物、雨具、童軍繩。
十二、報到時間及地點:101年10月6日(星期六)上午08時30分於臺中市大業國中報到完畢(開車之姐妹請由大進街側門進入)。
十三、報名方式:請填具報名表於9月21日(星期五)前以E-mail或傳真辦理,並電話確認。
傳真:(04)2319-1710 地址:408 臺中市南屯區大業路100號
E-mail:t02055@mail.dyjh.tc.edu.tw請註明:參加女童軍服務員訓練)
聯絡人:王意理 電話: 0912-646754
十四、注意事項:
(一)繳費事宜:請至郵局劃撥 郵政劃撥帳號:21895652 戶名:台中縣女童軍會
(二)頒證: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4小時以
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三)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參加學校教師研習時數30小時(以實際核發時數為準)。
(四)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
(五)懷有身孕或行動不便者,請勿報名參加。
(六)本訓練課程若報名人數少於20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通知。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七天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需扣除活動10%的行政費用〉,逾期恕不退費。
(七)遠道學員,第一天及第二天晚上需住宿者,請事先聯繫,方便安排住宿事宜。第三天晚上全體學員均須於訓練場地露營,請自備睡袋、睡墊。
十五、本計畫經總會理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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