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13 Thu 2009 15:30
[ 女童專科 ] 女童軍專科章總覽
- Aug 13 Thu 2009 15:15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輔導與顧問
蘭姐女童軍的團長稱為輔導
資深女童軍的團長稱為顧問
在蘭姐階段,由工作委員會作成決議來運作團務,而團長是在輔導其運作,到資深階段團務的運作就更自主,團長只站在顧問的立場。
- Aug 13 Thu 2009 15:02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美育之五育研修
民俗文化
一、認識當地古籍及文物背景,並能解說。
二、了解我國重要節慶儀典,及相關民俗,並能說明。
三、會一種民族舞蹈。
四、會剪紙,並能創作成品。
五、會簡易中國結,並能運用於生活中(如編鈕扣)。
六、能表演或說明示範以下民族雜耍至少一種: 如相聲、雙簧、數來寶、說書、京韻大鼓...等。
七、會做風箏、燈籠、毽子、捏麵人...等。
八、了解國劇或其他地方戲曲之一般知識。
九、能簡單的製作或表演以下民俗藝術至少一種: 如布袋戲、皮影戲、傀儡戲...等。
( 粗體字為必修項目,其餘則應通過二分之一 )
- Aug 13 Thu 2009 15:01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群育之五育研修
人際關係
一、熱心誠實,主動助人,並關心體貼他人。
二、能與人互相合作、犧牲奉獻,為完成大我而犧牲小我。
三、能與團員共患難,分享喜悅及爭取榮譽。
四、有興趣交筆友,結交中外友人。
五、能敦親睦鄰,並熱心社區及學校活動。
- Aug 12 Wed 2009 13:28
[ 最新預告 ] 98年下半年度訓練活動一覽
== 台北市女童軍會 ==
總會第29期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
第一階段:98.10.10~10.11 第二階段:98.10.17~10.18 第三階段:98.10.31~11.01
台北市第77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第一階段:98.10.17~10.18 第二階段:98.10.24
台北市第24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第一階段:98.10.10~10.11 第二階段:98.10.17~10.18
台北市第6期蘭姐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98.11.28~11.29
== 高雄市女童軍會 ==
總會27期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
第一階段:98.12.19~12.20 第二階段:98.12.25~12.27
總會45期幼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
第一階段:98.12.19~12.20 第二階段:98.12.26~12.27
- Aug 12 Wed 2009 12:43
[ 資深五育 ] 資深女童軍手冊 -- 序
我國資深女童軍創始於民國五十四年,當時訓練的課程內容是以英國的蘭姐 (Ranger) 女童軍訓練為依據,對象為年齡十六歲至二十歲的資深女童軍, 依興趣分成陸、海、空及預備服務員 (cadat) 四類,至民國七十八年 為配合我國學制分級的考量, 乃將原有的幼女童軍(8-12)女童軍(12-15)和資深女童軍(16-20)三各級別改劃分為幼女童軍(7-11),女童軍(11-15),蘭姐女童軍(15-17)以及資深女童軍(17-21)四個級別,舊制陸、海、空、預備服務員、資深女童軍的分類則完全廢止。
- Aug 12 Wed 2009 12:34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體育之五育研修
戶外活動
一、具備露營知能,並由團員分工設計及舉行三天兩夜的露營。
二、在自己設計的追蹤旅行或大地遊戲中,能使用指南針,和繪製簡易地圖。
三、具備登山知能與安全常識,曾攀登過兩座山脈。
四、會無具野炊、野地取水(汲水、集水),搭建臨時避難所等,具備野外求 生常識。
五、會下列活動中任何兩種,並知道其安全要點─ 放風箏、飛盤、泛舟、滑草、滑雪、騎自行車(協力車)、攀岩、滑翔翼 、跳傘...等。
( 粗體字為必修項目,其餘則應通過二分之一 )
- Aug 12 Wed 2009 12:25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智育之五育研修
公民常識
一、知道會議規範。
二、注意國內外時事並能整理陳述。
三、能擔任稱職的會議主席。
四、認識自己在群體中的群力和義務。
五、具備選舉常識。
六、有愛國觀念,明瞭「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道理。
七、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
八、熟悉遵守交通規則。
九、了解國防現況,具備保防常識。
十、知道維護團體、社會、國家利益的方法。
十一、了解民族文化傳統。
十二、了解國家經濟狀況具備消費常識。
( 粗體字為必修項目,其餘則應通過二分之一 )
- Aug 12 Wed 2009 12:19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德育之五育研修
修身養性
一、實踐諾言、規律及銘言。
二、守法守紀。
三、自愛、自重、自信、自立。
四、純僕節儉。
五、勤奮向上、樂觀進取並能積極面對人生。
六、發揮公德心,及道德勇氣。
七、有仁愛心,並能寬容他人。
八、認識自己的優缺點,並能欣賞他人及美好事物。
- Aug 12 Wed 2009 12:15
[ 蘭姐五育 ] 蘭姐女童軍 -- 考驗方式
一、蘭姐女童軍宣誓前入團考驗由團顧問主持。
二、蘭姐女童軍凡宣誓入團後,依基本訓練內容研修。德育、群育之細 目必須全部通過,智育、體育、美育各細目,需通過二分之一,有 記號者為必修細目,其考驗方式及主持考驗者依照項目(五)之圖 表實施。
三、團顧問、輔導、及小隊長主持考驗部份可隨時實施,訓練專員、其 他服務員及社會人士主持部份可定期或不定期舉辦。
四、考驗之認可與證明
1、蘭姐女童軍入團時,即在團部設立個人資料。各育考驗合格後, 由主持考驗者在其五育考驗紀錄簿上評鑑及簽章證明。(該紀錄 簿,可向分、支會價領,紀錄簿格式由女童軍總會設計。)
2、蘭姐女童軍得自訂研修計劃,並實行之。其中應包括目標、活動 內容、實施辦法等,實施成果,報由團顧問簽章證明,存留於團 部。每年團顧問可選擇最佳者,送分、支會申請獎勵。 五、各項目之考驗方式及主持考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