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第48期幼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實施辦法

一、目 的:1.充實女童軍服務員專業知能,提昇女童軍服務員領導能力。

2.培訓優秀女童軍服務員,俾利各校及社區推展女童軍活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

五、訓練日期:

  • 第一階段:99年10月16~17日08:00~19:00(星期六、日,不住宿)。

  • 第二階段:99年10月23~24日08:00~16:30(星期六、日,不住宿)。

  1. 訓練地點:第一階段:臺北市女童軍活動中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

第二階段:臺北市女童軍活動中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

七、報到時地:

  • 第一階段:99年10月16日上午8時30分前於女童軍活動中心報到完畢。

  • 第二階段:99年10月23日上午8時30分前於女童軍活動中心報到完畢。

  1. 參加資格:對幼女童軍活動具熱誠且受過基本訓練之男、女性服務員。〈請檢附基本訓練證

書影本〉

  1. 費用:

    繳費方式

    訓練名稱

    現金收費

    劃撥繳費

    備註

    第48期幼女童軍服務員晉級訓練

    3200元整

    3220元整

    含材料費、伙食、保險、場地等

  2. 報名:

  • 自即日起至10月04日截止,請填具報名表連同基訓證書影本郵寄E-mail或傳真至本會辦理。〈Fax:2741-0115;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4樓,E-mail: tpgsc@seed.net.tw

  • 費用請劃撥郵政臺北市女童軍會0015508-9號帳戶,並註明活動名稱、團別、姓名及聯絡電話。

  • 服裝:女性請穿著整齊女童軍服務員制服(含徽章、領巾等)。

男性請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含徽章、領巾等)。

  1. 注意事項:

  • 本訓練班若報名人數少於24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通知。

  • 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七天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需扣除活動10%的行政費用〉,逾期恕不退費。

  • 頒證全程參加,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並核發研習時數33小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研習時數由女童軍總會申請);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5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 本訓練活動風雨無阻,除有另行通知外,已報名學員請自行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集合。

  • 人攜帶物品:

(1)全套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黑皮鞋、服務員領巾。

男性服務員:淺藍色襯衫、藏青色長褲、深藍色領帶、黑皮鞋。

(2)餐具袋:碗、筷、湯匙、鋼杯、水壺。

(3)其他:童軍繩、哨子、小刀、個人用藥、衛生用品、健保卡、遮陽帽、雨衣、防蚊蟲

藥、隨身包等。

(4)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音機、錄音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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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

臺北市第79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辦法

一、目   的:(一)介紹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方法與技巧,提升女童軍服務員訓練能力。
            (二)培訓合格之幼女童軍團領袖人才,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

四、日    期:第一階段:99年10月2~3日8:30~20:00(星期六~日)
            第二階段:99年10月9日(星期六)07:40~17:10

五、地   點:女童軍活動中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

六報到時地:10月2日上午8時30分於女童軍活動中心報到完畢。

七、參加資格:需年滿20歲,性別不拘。
           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社會、社區幼女童軍團服務員。
           熱心幼女童軍運動有興趣参與童軍教育服務之家長、社會人士。

八、參加費用:

繳費方式

訓練名稱

現金收費

劃撥繳費

備註

79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2600元整

2620元整

含餐費、訓練材料、保險、場地等

 

九、報名:
請填妥報名表於99年9月20日前傳真或e-mail至本會辦理。
(Fax:2741-0115;TEL:2741-0076,E-mail:
tpgsc@seed.net.tw
網址:
http://homepage.seed.net.tw/web/tpgsc )
參加費用請親自繳至臺北市女童軍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4樓),或劃撥郵政臺北市
女童軍會0015508-9號帳戶,並註明活動名稱、團別及姓名。
本訓練班預計招收人數40人,報名額滿為止(以繳費為憑)。

十、服裝:
請穿著標準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上衣,寶藍色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上衣,深藍色長褲。
曾接受基本訓練並宣誓為女童軍服務員者可佩帶服務員領巾。

十一、注意事項:
本訓練班報名若參加人數少於24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另行通知。

 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7天提出申請退費,但須扣除行政費用(活動費用10%),逾期恕不退費。

頒證:全程參加可獲頒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並核發研習時數16小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研習時數,由女童軍總會申請)。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業證書;請假時數超過5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錄音機……等)
攜帶品:個人用具、健保卡、輕便布鞋、雨具、文具用品、個人餐具(筷子、環保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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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

臺北市第25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劃

 

一、目 的:(一)介紹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方法與技巧,

                      提升女童軍服務員訓練能力。

(二)培訓合格之幼女童軍團領袖人才,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1. 主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

  2. 日 期:

  • 第一階段:99年09月25-26日08:00~20:30(需住宿)

  • 第二階段:99年10月09-10日08:00~17:00(需住宿)

  1. 地 點:

  •  
    • 報到時間與地點:09月25日上午8時30分前於麗山國中報到完畢。

  1. 參加對象:1.各級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家長。

2.年滿20歲以上對女童軍教育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性別不拘。

  1. 經 費:

繳費方式

訓練名稱

現金收費

劃撥繳費

備註

第25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3000元整

3020元整

含材料費、伙食、保險等

參加人員請各校/團(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辦理。

  1. 報名方法:

  • 請填具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於9月13日前郵寄或傳真至本會辦理。

傳真:(02)2741-0115 電話:(02)2741-0076 E-mail:tpgsc@seed.net.tw

  • 劃撥繳費2820元 郵政劃撥抬頭:臺北市女童軍會帳號:0015508-9,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参加人員團次團名、参加期別、姓名)傳真到臺北市女童軍會。

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1段23巷28號4樓。

  1. 服裝:

  • 著標準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上衣、寶藍色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上衣、深藍色長褲。

  • 曾接受基本訓練並宣誓成為女童軍服務員者可佩帶服務員領巾。

十、個人攜帶物品:【裝在背包】

  1. 衣服袋:禦寒衣物、長褲、活動服(藍短褲)、換洗衣物、手帕、襪子。

  2. 鞋 袋:布鞋、拖鞋、雨鞋。

  3. 盥洗袋:毛巾、牙刷、牙膏、肥皂、曬衣夾。

  4. 餐具袋:碗、筷、湯匙、鋼杯、水壺。

  5. 針線袋:針線、鈕釦、別針。

  6. 睡袋、睡墊。

  7. 其他:童軍繩、哨子、小刀、手電筒、工作手套、個人用藥、衛生用品、健保卡、遮陽帽、雨衣、防蚊蟲藥等。

  8. 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音機、錄音機……等。

十一、注意事項:

  • 訓練班報名若參加人數少於24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另行通知。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7天提出申請退費,但須扣除行政費用(活動費用10%),逾期恕不退費。

頒證:全程參加,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並核發研習時數

24小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進修認可研習時數由女童軍總會申請)

  • 。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5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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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第39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彰化縣第一期》
一、依    據:彰化縣女童軍會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    的: (一)介紹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方法與技巧,提昇女童軍服務員訓練能力。
                         (二)培訓合格之女童軍團領袖人才,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女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六、訓練日期:
第一階段:99年7月17日(六)~7月18日(日), 08:00-21:00。
第二階段:99年7月24日(六)~7月25日(日), 08:00-21:00
七、訓練地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地址: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
電話:04-7635888
八、參加對象:(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教職員、家長。
                            (二)各社會女童軍團、社區女童軍團服務員。
                            (三)各資深女童軍團、蕙質女童軍團服務員暨團員。
                            (四)熱心女童軍運動之社會人士。
九、參加資格:需年滿二十歲,性別不拘。
十、參加費用:(一)每人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
                            (二)參加費及差旅費擬請由原服務單位酌予支應。
十一、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十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9年7月9日止。
報名表請連同劃撥單影本郵寄或傳真至 彰化縣女童軍會   
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信義國中小)
傳真:04-7635777 吳同生總幹事
E-mail:
paochiu.huang@gmail.com  
參加費:一律請劃撥到郵局帳號劃撥帳號23384723
  戶  名:彰化縣女童軍會黃夢涵。
十三、訓練方式:(一)訓練課程依據「中華民國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內容實施。
                (二)個人作業、小隊作業及團體活動三大類,以演講、設計、討論、觀摩、評鑑、露營等方式進行。
十四、訓練內容:(一)女童軍簡介。
                (二)中華民國女童軍組織。
                (三)女童軍訓練進程與考驗、進程與遊戲。
                (四)女童軍團集會設計。
                (五)女童軍儀典。
                (六)團組織與行政。
                (七)制服與徽章。
                (八)露營技巧:架帳、刀斧使用、地圖與指北針使用。
                (九)團務處理。
                (十)手工藝。
                (十一)唱和跳的領導。
                (十二)講解營火及營火。
                (十三)旅行活動。
                (十四)意外傷害處理。
                (十五)自然研究。
十五、服    裝:(一)女性請穿著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寶藍色裙子。
                (二)男性請穿著女童軍之男性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
                (三)活動服-素色(淺藍色或白色)上衣、深色(深藍色或黑色)長褲、禦寒衣物、換洗衣物、輕便鞋、帽子。
十六、攜帶物品:IC健保卡、個人文具用品、個人餐具、杯子、水壺、雨衣、拖鞋、手電筒、針線包、工作手套、衣架、曬衣夾、防蚊液或乳膏、手帕、衛生紙。
十七、報到時間及地點:99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信義國中小報到(請由崙平南路校門口進入)。
十八、研習時數:請縣政府核發參加學校教師研習時數三十小時(外縣市人員給予研習條)彰化縣人員請至彰化縣教網研習報名專區報名。
十九、頒    證: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二十、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服務單位)惠准公(差)假辦理。
廿一、注意事項:(一)訓練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違者不發給結業證書。
                (二)報名表請務必貼妥一吋半身照片一張。採用傳真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繳交報名表正本。
                (三)採用郵寄或傳真報名者,請於郵寄或傳真報名表時一併郵寄(傳真)匯款執據影本。
                (四)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辦妥報名手續,以便本會及工作人員準備相關工作。
                (五)報名後如無不可抗力之因素均不予退費。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申請退費的個人或單位需提出證明,並扣除新台幣參佰元整之行政費。訓練期間及訓練開始前七日之間,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退費申請。
                (六)報名後,未能參加訓練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要求主(承)辦單位提供訓練中分發給學員之任何資料、服裝、配件、材料、伙食等物品。
                (七)懷有身孕或行動不便者,請勿報名參加。
廿二、聯絡電話:彰化縣女童軍會 TEL:04-7635888   FAX:04-7635777
                 E-Mail:
paochiu.huang@gmail.com
廿三、本計畫經理事長暨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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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第28期  彰化縣第三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    據:彰化縣女童軍會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    的 :

  1.藉由訓練活動,培養熱心幼童軍教育服務人才,推動幼女童軍活動,提昇幼女童軍服務員的領導

    能力、方法與技巧。
  2.培訓合格之幼女童軍團領袖人才,紮根於國小,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提昇幼女童軍服務員各項

    輔導技能與知識,以達成幼童軍教育之目標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女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六、日    期:99年7月23(五)至25日(日),三天兩夜。

七、地    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電話:(04) 7635888
       地址: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

八、對    象:1.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員、實習教師。
                 2.社會、社區幼女童軍團服務員。
                 3.熱心幼女童軍運動有興趣參與童軍教育服務之家長、社會人士。

九、參加資格:需年滿二十歲,性別不拘。
                  預定人數:四十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十、費    用:1.參加費每人新台幣一千八百元整(含餐費、訓練材料、保險費… 等)。
                 2.參加費請原服務單位酌予支應。
                 3.手冊、資料及場地費等由承辦單位籌措。

十一、報到時間:99年7月23日(星期五)下午7時,於信義國民中小學報到集合(請由崙平南路校門口進入)。

十二. 報名方法:即日起至7月9日(星期五)止。


              報名表請連同劃撥單影本郵寄或傳真至 彰化縣女童軍會   

              地址: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信義國中小)

              傳真:04-7635777 吳同生總幹事

              E-mail:paochiu.huang@gmail.com  

              參加費:一律請劃撥到郵局帳號劃撥帳號23384723              

              戶  名:彰化縣女童軍會黃夢涵。


十三.服    裝:1.女性請穿著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寶藍色裙子。            
                  2.男性請穿著女童軍之男性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
                  3.或輕便活動服裝為原則。

十四、攜帶物品:個人用品、盥洗用具、個人餐具、鋼杯、帽子、手帕、衛生紙、健保卡、輕便鞋、深藍色長褲、換洗衣物、禦寒衣物、拖鞋、運動鞋(女學員勿著 高跟鞋)、手電筒、童軍繩、個人藥品、雨衣。

十五、研習時數:請縣政府核發參加人員研習時數十八小時。彰化縣教師請至彰縣教網研習報名專區報名(外縣市人員給予研習條)。

十六、頒    証: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十七、獎    勵:1.參與訓練優秀學員報請縣府獎勵。
                    2.執行計畫績優服務員報請縣府獎勵。

十八、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服務單位)惠准公(差)假辦理。

十九、注意事項:
             1.訓練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違者不發給結業證書。
             2.報名表請務必貼妥一吋半身照片一張。採用傳真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繳交報名表正本。
             3.採用郵寄或傳真報名者,請於郵寄或傳真報名表時一併郵寄(傳真)匯款執據影本。                    4.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辦妥報名手續,以便本會及工作人員準備相關工作。
             5.報名後如無不可抗力之因素均不予退費。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申請退費的個人或單位需提出證明,並扣除新台幣參佰元整之行政費。訓練期間及訓練開始前七 日之間,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退費申請。
             6.報名後,未能參加訓練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要求主(承)辦單位提供訓練中分發給學員之任何資料、服裝、配件、材料、伙食等物品。
                7.懷有身孕或行動不便者,請勿報名參加。

二十、本計畫經理事長暨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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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第40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主    旨:培養女童軍團領導人員,推展童軍運動,落實童軍教育,培養良好公民。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女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立陽明國中

五、訓練地點:高雄市立陽明國中 (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166號)

六、訓練日期:99年8月17日(星期二)至8月20日(星期五),共計四天三夜採宿營方式。

七、參加費用:每人新台幣 1800 元整,參加費及差旅費擬請由原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八、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團(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辦理。

九、參加對象及人數:1.年滿18歲以上,性別不拘。

                    2.各國民中學童軍團長、教師、教職員、家長。

                    3.對女童軍教育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或大專生。

                    4.預定人數40人。

十、服    裝: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色長褲或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

(如需購買女童軍服務員制服及文物,請洽女童軍總會文物供應中心 電話:02-27769309)

十一、攜帶物品:健保卡、文具用品、睡袋、睡墊、個人餐具(衛生筷子、環保杯)、盥洗用具、換洗衣物、雨具、童軍繩。

十二、報到時間及地點:99年8月17日(星期二)上午08時30分於高雄市陽明國中報到完畢。

十三、報名方式:請填具報名表於8月6日(星期五)前以E-mail或傳真辦理,並請電話確認。

                傳真:(07) 286-0654       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166號

                E-mail:a3927497@ms27.hinet.net  

(mail報名請註明:參加女童軍服務員訓練)

                聯絡人: 殷美珍總幹事        電話:(07)389-2919#79或0912730895

十四、注意事項:

      (一)繳費事宜:以劃撥方式至郵政帳戶辦理,郵政劃撥帳號:00012021

戶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二)頒證: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4小時以

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三)請各縣(市)政府核發參加學校教師研習時數24小時(以實際核發時數為準)。

      (四)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

      (五)懷有身孕或行動不便者,請勿報名參加。      

      (六) 本訓練課程若報名人數少於20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通知。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七天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需扣除活動10%的行政費用〉,逾期恕不退費。

      (七)遠道學員,第一天及第二天晚上需住宿者,請事先聯繫,方便安排住宿事宜。第三天晚上全體學員均須於訓練場地露營,請自備睡袋、睡墊。

十五、本計畫經總會理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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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女童軍會 ==

 高雄市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99.08.17~08.20

  地點:高雄市陽明國中

 

高雄市第11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99.08.20 及 99.08.22

  地點:高雄市陽明國中

 

 

== 彰化縣女童軍會 == 

彰化縣第一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99.07.17~07.18  99.07.24~07.25

  地點:彰化縣信義國中小學

 

彰化縣第三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99.07.23~07.25

  地點:彰化縣信義國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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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女童軍會第11 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    據:教育部「全國童軍運動推展」中程計畫,加強童軍幹部人才培訓,辦理各類女童軍服務員訓練。

二、目    的:1.介紹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方法與技巧,提昇女童軍服務員領導能力。

              2.培訓優秀女童軍服務員,俾利各校及社區推展女童軍活動。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女童軍會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立陽明國民中學

七、訓練日期:99年8月20日~22日(星期五、六、日)

八、訓練地點:陽明國中 (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166號)

九、參加資格:1.年滿二十歲對幼女童軍活動有興趣者、性別不拘

十、訓練費用:参加費每名新台幣1500元 整。擬請服務單位負擔,請劃撥至下列帳戶:

戶名:高雄市女童軍會  郵政劃撥帳號: 42225108

十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8 月 6 日止,請填具報名表連同劃撥存根影本郵寄至本會辦理。

(住址: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50號 鄭秀惠小姐收   Tel:07-2862550轉107)

十二、訓練方式:室內、室外上課

十三、訓練課程:1.幼女童軍訓練目的與方法   2.世界女童軍發展趨勢   3.考驗與頒章

 4.如何計畫活動     5.儀典設計領導實務    6.徽章與制服 

 7.手工藝    8.團務行政   9.團集會實務演練   10.戶外追蹤

十四、學員須知:1.受訓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未依規定者將不發予結業證書。

2.訓練期間須服裝整齊、遵守營地規則。

3.懷孕者請勿參加。

十五、個人攜帶物品:

  1. 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裙子、黑皮鞋、服務員領巾、徽章。

男性服務員:淺藍色襯衫、藏青色長褲、深藍色領帶、黑皮鞋、徽章。

  1. 餐具袋:碗、筷、湯匙、鋼杯。
  2. 其他:童軍繩、哨子、小刀、手電筒、工作手套、個人用藥、衛生用品、健保卡、 遮陽帽、雨衣、防蚊蟲藥等。
  3. 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錄音機、……等。

十六、頒    證:1.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基本訓練結業證書。

2.敬請服務單位於活動期間給予受訓學員公差假(外縣市請含路程假)。

  3.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四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十七、訓練工作人員敬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

  • 本訓練班若報名人數少於16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通知。
  • 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七天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需扣除活動10%的行政費用〉,逾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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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瞭女童軍諾言、規律、銘言的意義,並能背頌。

 

二、會行女童軍徒手禮、左握禮、三指記號、持棍禮,並了解其意義。

三、具備女童軍階段之「童軍知能」。

四、曾參加蘭姐女童軍團活動四次以上,時間至少兩個月。

五、明瞭宣誓的意義及蘭姐女童軍的特別責任。

六、明瞭蘭姐女童軍的制服、徽章的意義,及正確的穿著配戴法。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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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資深女童軍是為十五歲至十七歲的社女特別設定的一個活動˙這個階段的女孩子,個性漸趨獨立自主,但在興趣、學業、友誼等問題上卻又易徬徨,因此要交她們認識自己、充實自己,從而建立樂觀、奮發的精神;能合群,並能欣賞他人和大自然,培養女性高尚的品德,嫻雅溫柔的氣質,創造美好的人生。

 

貳、參加資格

一、年齡:年滿十五歲至十七歲。

二、自願參加並經家長同意。

 

叁、課程活動原則

一、依據女童軍總會章程之課程活動原則實施。

二、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且能融入每一項活動中。

三、注重個別差異,強調個人興趣、潛能與性向的發展。

四、採民主、開放、自治的方式,培養領導能力及合群、負責、服從多數的態度

五、能培養不怕苦、不畏難、樂觀進取、研究創造、貫徹始終的毅力和精神

 

根據各級女童軍課程活動標準 ( 96年6月出版 )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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